知识产权及涉外经济贸易政策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2022-01-06 11:22:56
编辑:管理员
来源:安徽国际贸易促进网
办理依据:
1.《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安徽省分会(中国国际商会安徽商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03〕20号)第二部分第八条:开展知识产权的咨询、争议等法律服务工作。
2.《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第二章第8条第6款:办理国际和国内外企业的商事活动进行法律咨询,受理商务投诉,提供法律帮助。第7款:提供知识产权的咨询、争议解决等法律服务。
实施机构:
省贸促会经济服务部 0551-62999353
省贸促会法律咨询服务中心 0551-62999713